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
当前位置: 高新认证 > 技术改造项目 > 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深圳市企业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申请指南
为鼓励企业运用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现有装备和管理方式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更新和改造,支持开展以装备互联互通、关键工序智能化改造、关键岗位机器换人、生产过程和管理手段智能化控制为核心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及柔性化生产等项目建设。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申报项目所属产业不属于国家、省、市产业导向目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且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三)技术改造类项目按《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在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中备案;
(四)申报单位具备实施申报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条件保障;
(五)申报单位不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申报单位不存在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验收不合格未满3年或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达1年以上情形;
(七)申报单位提交的生产经营数据应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八)同一项目或同一投入不得在市级政府资金中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确因政策允许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
(九)有实际生产制造环节,申报项目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属于 B类(采矿业)、C类(制造业)、D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行业分类代码在0610至4690之间;
(十)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应在深圳市;
(十一)申报项目上年度已完成智能化改造投资不少于500万元。
二、扶持数及方式
(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根据资金年度规模滚动安排。
(二)奖励标准事后扶持:
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申报单位上年度实际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额中智能化改造部分(含制造及配套环节投入)的20%给予扶持,且年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其中对固定资产投入的扶持比例不少于70%。
三、申报材料
(1)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项目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三证合一新版本,已关联电子证照,无需企业提交);
(3)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表(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备案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非技术改造项目可不提供);
(4)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三个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上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6)项目投入明细清单(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按申请指南提供的模板附表2中的表1填写并上传Excel表格,具体发票、付款凭证、合同等佐证纸质材料无需提交窗口受理,留待审计环节核对);
(7)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参照申请指南提供);
(8)单位专业资质文件、技术检测报告、有效专利、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用户使用意见等证明材料及目录(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9)企业认为需补充说明的材料(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企业“减员、增效、提质、保安全”相关评价指标的必要材料,)。
下达在线办理窗口申请指南扶持计划申请指南(文件下载)结果公示申请相关(一)受理机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受理时间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24日18时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7月24日(工作时间
(三)材料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43号综合窗口
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依据《深圳市关于实施技术改造倍增计划扩大工业有效投资的行动方案(2017—2020年)》,《深圳市关于实施技术改造倍增计划扩大工业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深圳市技术改造倍增专项操作规程》及《深圳市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和装备生产企业扩大生产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来实施。